第三百九十四章 炒作二
从古至今“炒作”都在被广泛运用。只不过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愈加追求利润,商业行为更具投机性,从而使得炒作变得更为炙手可热,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由于炒作带来的巨大的金钱、名誉和地位,从而也使越来越多的炒作神话广为流传。
因为,现在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现在到处是“酒”和“酒香”,凭什么你的“酒”就一定卖得好?于是,就需要去做“功夫在诗外”的事——要做形象和“炒作”你的优秀的方方面面,让人知道你有好东西要卖。
为此,我们的企业仍然需要对炒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高认识。
在商品交换中,无论对于买者,还是对于卖者,最重要的问题是对商品价值的认识和判断。而炒作,就是体现、宣传,乃至提高价值的最常见的有效手段。
炒作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定要找到卖点。所谓卖点,就是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如果换一种表达方式,当然也可以说是对消费者需求的一种预设。它的前提,也就是要在某些方面“迎合”消费者,至少要对消费者有所许诺。这也许正是炒作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一般人认为卖者才需要炒作。这是确实的,卖者要把自己的商品推销出去,肯定是要挖空心思去炒作的。但炒作对于买者也是需要的。买者面对诸多的卖者,消费者面对林林总总的商品海洋,如何进行选择,是很难的课题。再加上他们的时间有限或知识有限,很需要有人向他们宣传介绍。炒作,恰恰满足了他们这方面的需求。
没有炒作,不仅将失去市场经济生动活泼的局面,而且也会影响市场交换的广度、深度和速度。有些人很讨厌电视中的广告,但如果把广告都变成呆板的商品条目罗列,又将怎样?广告——这种最常见的炒作方式,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小视的。外国人把看报纸、看广告当成一个很重要的项目。广告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错,炒作是卖者的推销手段和方法。但卖者的推销如果和买者的选择不衔接,如果它不能作用于买者的选择,这种炒作将是毫无意义的。所以,从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需求来说,炒作必然是卖者的推销和买者选择的结合与吻合。
再进一步推论,炒作还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及其结合。一方面要研究透所要炒作的对象(商品项目企业)的特性;一方面要研究透市场的需求,不仅是一般的需求,还要了解细化的需求。所谓炒作就是将这两者巧妙结合起来,宣传出去。
鲁迅当年说过:指英雄为英雄,说娼妇是娼妇,表面上虽像捧与骂,实则说得刚刚合式,不能责怪批评家的。炒作大概也一样,关键在于据实而炒,好的说好,坏的说坏,观众并无多话。但如果举娼妇为英雄,指伪劣为精品,或故意制造新闻、“花絮”,诱骗观众,那就走进了炒作的死胡同,待到旁人看清了真相,则炒的和被炒的,都难免落个老大的没趣,保不定把名节也毁了。再则,炒作也不是越猛越好,火太大了容易把东西炒焦炒糊,让人“逆反”,你说得越好我越不要看。
炒作的过程是使人深入认识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准的提高,人们渴望更多、更好、更精制的精神食粮,正常健康的炒作,把更多较好的作品介绍给他们,让他们从中吸取多种营养,才顺乎民心,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否则,这种渴望将成为失望,成为一种遗憾。
总之,现代营销最需要打的战役就是“声音战”,所谓“声音战”就是指宣传的力度、广度和速度。而常规的宣传不足以让我们的意图迅速传播,只有炒作,才能做到让“声音”传得又快又准,从而能迅速实现企业策划者的意图!
所以说,在现代社会,一个企业要想迅速达成目标,若没有几招最有效的炒作“绝活”,那是不可能迅速甩开对手,成就自我的!
如今,最有效的炒作“绝活”就是借助传媒炒。
现在的传媒非常发达,报纸、电视、互联网、广播等,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媒体的传播和报道,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并喜爱NBA,成为NBA的忠实球迷。球迷要看到精彩的比赛、球星的表演,要看到有关比赛、有关球星的报道、评论及其他消息,这些是球迷的需求,只有媒体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球迷的这种需求。
球星的产生,除了球员的表现之外,媒体的宣传甚至炒作,是必不可少的。没有明星,比赛对观众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没有媒体,NBA就不能产生广泛的影响,难以吸引到赞助商,对NBA的发展不利。
媒体对NBA非常重要,BA给媒体提供优秀的节目资源和报道对象,从而提高媒体的发行量或收视率,形成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格局。
大卫·斯特恩1984年接手NBA的时候,NBA的总收入只有1.92亿美元。而职业棒球联盟的收入为6.25亿美元,美式职业橄榄球联盟的总收入为7 亿美元。而到了今天,NBA一年仅靠出售授权产品的收入就远远超过了30亿美元。由于对篮球运动规律和奥秘的了解和精通以及在法律和公共关系方面的过人才华,大卫·斯特恩成功地维护和宣传了NBA在社会和公众中的形象。斯特恩深知,NBA要想赚钱,没有球星是不行的。但光有球星,光有精彩的比赛,而没有电视的转播,同样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发展。在斯特恩眼里,电视不仅是一种娱乐方式,它首先是一种媒介、传送方式,电视可以把广告送到任何有电视机的地方。现代职业体育界和娱乐界中有一条金科玉律:对于赞助商有利的事情,对于运动员和联赛来说也同样有利。因此,斯特恩将电视和赞助商作为将NBA篮球推向世界市场的主要手段,并取得了成功。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要想走向世界,首先是离不开宣传,只有宣传才能让世界了解你企业,了解你的产品,了解你的经营模式……而宣传,在今天来说,就离不开传媒了,传媒(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的影响力是巨大的,范围也是广泛的。这就是很多企业对广告情有独钟的原因。
因为,现在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现在到处是“酒”和“酒香”,凭什么你的“酒”就一定卖得好?于是,就需要去做“功夫在诗外”的事——要做形象和“炒作”你的优秀的方方面面,让人知道你有好东西要卖。
为此,我们的企业仍然需要对炒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高认识。
在商品交换中,无论对于买者,还是对于卖者,最重要的问题是对商品价值的认识和判断。而炒作,就是体现、宣传,乃至提高价值的最常见的有效手段。
炒作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定要找到卖点。所谓卖点,就是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如果换一种表达方式,当然也可以说是对消费者需求的一种预设。它的前提,也就是要在某些方面“迎合”消费者,至少要对消费者有所许诺。这也许正是炒作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一般人认为卖者才需要炒作。这是确实的,卖者要把自己的商品推销出去,肯定是要挖空心思去炒作的。但炒作对于买者也是需要的。买者面对诸多的卖者,消费者面对林林总总的商品海洋,如何进行选择,是很难的课题。再加上他们的时间有限或知识有限,很需要有人向他们宣传介绍。炒作,恰恰满足了他们这方面的需求。
没有炒作,不仅将失去市场经济生动活泼的局面,而且也会影响市场交换的广度、深度和速度。有些人很讨厌电视中的广告,但如果把广告都变成呆板的商品条目罗列,又将怎样?广告——这种最常见的炒作方式,对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小视的。外国人把看报纸、看广告当成一个很重要的项目。广告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错,炒作是卖者的推销手段和方法。但卖者的推销如果和买者的选择不衔接,如果它不能作用于买者的选择,这种炒作将是毫无意义的。所以,从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需求来说,炒作必然是卖者的推销和买者选择的结合与吻合。
再进一步推论,炒作还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及其结合。一方面要研究透所要炒作的对象(商品项目企业)的特性;一方面要研究透市场的需求,不仅是一般的需求,还要了解细化的需求。所谓炒作就是将这两者巧妙结合起来,宣传出去。
鲁迅当年说过:指英雄为英雄,说娼妇是娼妇,表面上虽像捧与骂,实则说得刚刚合式,不能责怪批评家的。炒作大概也一样,关键在于据实而炒,好的说好,坏的说坏,观众并无多话。但如果举娼妇为英雄,指伪劣为精品,或故意制造新闻、“花絮”,诱骗观众,那就走进了炒作的死胡同,待到旁人看清了真相,则炒的和被炒的,都难免落个老大的没趣,保不定把名节也毁了。再则,炒作也不是越猛越好,火太大了容易把东西炒焦炒糊,让人“逆反”,你说得越好我越不要看。
炒作的过程是使人深入认识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准的提高,人们渴望更多、更好、更精制的精神食粮,正常健康的炒作,把更多较好的作品介绍给他们,让他们从中吸取多种营养,才顺乎民心,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否则,这种渴望将成为失望,成为一种遗憾。
总之,现代营销最需要打的战役就是“声音战”,所谓“声音战”就是指宣传的力度、广度和速度。而常规的宣传不足以让我们的意图迅速传播,只有炒作,才能做到让“声音”传得又快又准,从而能迅速实现企业策划者的意图!
所以说,在现代社会,一个企业要想迅速达成目标,若没有几招最有效的炒作“绝活”,那是不可能迅速甩开对手,成就自我的!
如今,最有效的炒作“绝活”就是借助传媒炒。
现在的传媒非常发达,报纸、电视、互联网、广播等,对公众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媒体的传播和报道,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并喜爱NBA,成为NBA的忠实球迷。球迷要看到精彩的比赛、球星的表演,要看到有关比赛、有关球星的报道、评论及其他消息,这些是球迷的需求,只有媒体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球迷的这种需求。
球星的产生,除了球员的表现之外,媒体的宣传甚至炒作,是必不可少的。没有明星,比赛对观众的吸引力就会大打折扣。没有媒体,NBA就不能产生广泛的影响,难以吸引到赞助商,对NBA的发展不利。
媒体对NBA非常重要,BA给媒体提供优秀的节目资源和报道对象,从而提高媒体的发行量或收视率,形成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格局。
大卫·斯特恩1984年接手NBA的时候,NBA的总收入只有1.92亿美元。而职业棒球联盟的收入为6.25亿美元,美式职业橄榄球联盟的总收入为7 亿美元。而到了今天,NBA一年仅靠出售授权产品的收入就远远超过了30亿美元。由于对篮球运动规律和奥秘的了解和精通以及在法律和公共关系方面的过人才华,大卫·斯特恩成功地维护和宣传了NBA在社会和公众中的形象。斯特恩深知,NBA要想赚钱,没有球星是不行的。但光有球星,光有精彩的比赛,而没有电视的转播,同样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发展。在斯特恩眼里,电视不仅是一种娱乐方式,它首先是一种媒介、传送方式,电视可以把广告送到任何有电视机的地方。现代职业体育界和娱乐界中有一条金科玉律:对于赞助商有利的事情,对于运动员和联赛来说也同样有利。因此,斯特恩将电视和赞助商作为将NBA篮球推向世界市场的主要手段,并取得了成功。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要想走向世界,首先是离不开宣传,只有宣传才能让世界了解你企业,了解你的产品,了解你的经营模式……而宣传,在今天来说,就离不开传媒了,传媒(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的影响力是巨大的,范围也是广泛的。这就是很多企业对广告情有独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