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博林收敛自己的仪态,很是平静,他说道:

    “咸国二十余年间战事不休,真正的太平年月不过最近六七年,这六七年的太平细究起来,仍得益于二十年前土地新政与工商解禁之举。

    因而在下以为咸国当下盛于外,而非盛于内,真正之强盛当是先国富民强,后国强民富,最后兼济两者,图强中原指日可待。”

    百里燕原本已无继续听的兴致,不想薛博林一席话激起心头千层浪,这让他想到二十年前与咸王曾有此番谈话。他忙问道:

    “那请问薛公子,可有具体治国之道?”

    “回永兴侯,侯爷二十年来兴教化,昌工商,扶农桑,深入人心普惠天下,此举当坚定不移继续推行,直至永久。再者,民乃国之本,咸国人口仅一千七百余万,老弱频多而精壮劳力骤少,此乃我国三十年内之大患。

    窃以为侯爷修生养息不轻易言战乃是上策,与之对应的便应该鼓励生养,广推教化普及医所,减少幼儿夭折与孩童疫病,待二十年三十年后,人口元气恢复,人才层出不穷,籍此再回哺农工商三业,继而往复循环生生不息。可收国富民强之效。”

    薛博林侃侃而谈深得百里燕心意,此人虽黑瘦貌不惊人,但铿锵有力的谈吐,紧密的语言组织逻辑,给人以颇为强大气场的深刻印象。

    百里燕不禁蹙其眉头细思他之所言,而后再次问他:

    “那又如何国强而民富,最终又如何兼济二者呢?”

    “回永兴侯话,国富民强是因当下国体使然无法改变,而要想国强民富势又必再行新法,以革国富民强之积弊。”

    “哦,薛公子以为当下国富民强之法仍有大弊端?”

    百里燕好奇问他,卤侯只觉得薛博林说话没有分寸,遂是沉声说道:

    “博林,永兴侯新政世人有目共睹,如此妄言新政积弊,成何体统,还不住口。”

    这时百里燕摆了摆手与卤侯说:

    “卤侯且请息怒,暂且听完薛公子所言再做评论也无妨。”

    “嗯,永兴侯大量,博林,你且继续说吧。”

    卤侯收敛起不快,薛博林壮着胆子继续说:

    “永兴新政以低保田分于百姓,不分男女老弱,人人生来可得自属土地,一改以往土地集中于权贵,而权贵荒驰兼并,乃至私自蓄养隐户屯积粮草,拒不纳钱粮等弊端。

    百姓因人人得享自家田亩而勤于耕种,加之先进农作之法积肥法普惠全国,农业产力大为增加,此举富国了,也强兵了,民也得以果腹。而人人得以满足,却不知其中所隐之巨大弊端。

    普天之下,土地虽大,却不会增长,土地虽多,田亩却少,粮田更少。然人口却会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要有人便会一直生养。

    待日后国富民强天下归于一国,天下太平了,人人不断生育儿女,朝廷不断将田分给百姓。一年两年十年三十年并无大碍,然若百年之后两百年之后,人口不断增长,这天下的土地却是不会增长,到那时,人比田多,又该如何。

    进一步说,咸国一统天下之前,此隐弊尚且可除,倘若天下一统,各股势力竞相私分利益,分的无不是自己的势力范围,到那时再推土地新政以代之,恐再无可能。

    甚至那时举国上下志得意满而忘乎所以,继续以当下新政推而广之,若干年后,人口增长与开垦土地必成内患,还请永兴侯明鉴。”

    要说这么些年来百里燕市面也见得多了,北半球的文明也好,宗伯泰的易算之法也罢,无不是令人大开眼界,却从没哪一桩事能给他以如此震撼的冲击。

    薛博林提到了最根本性的两个人问题,既人是一切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和资源,二是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人口增长却是无限的。

    此外薛博林已经看到土地政策应该在人口较少时,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时,利益团体尚未大量繁殖之前,解决土地的分配问题,这个见解是超越时代,乃至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述。

    当年所推新的《授田法》以低保田的形势规定了农民终身享有自留地的权利,并不得交易,此法其实是《均田法》的变相措施。

    只是严苛制约了土地交易的权利,以及农业技术的完善。税法的有机调整,至少不会出现《均田法》颁布中后期天灾人祸引发的土地颗粒无收,而国家和地方权贵横征暴敛,令农民卖田,进而恶性循环,最后演变成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局面。

    新的税赋和土地法有机结合,辅以赈灾、粮储和农业技术,即便灾年,百姓赋税只减少不增加,加之国库充裕,能充分调动国内市场富人手中的囤粮和国外的囤粮,只要国家机构理论上是有效的,便不会存在大规模农民起义。

    但《均田法》的弊端是人人分有土地,但允许一定条件下买卖和兼并,而百里燕的《授田法》人人享有土地,死后收归国有重新分配,而生前不得交易,因此人口如若无限制暴增,土地终有一天是要分配完的。到那天,没田的人怎么办。

    因此百里燕在订立《授田法》时,在序章中指出《均田法》了这一问题的潜在风险,但并没有提出解决措施,因为在二十年前的技术条件下,以及目前的环境,降低人口增长并不现实。

    但百里燕留下了后门,既低保田,而不是均田。低保田充其量让人饿不死,而均田法是给予每户足够的土地,足够的土地便能供应农户足够的开销,其中也包括副食品、生活开销,甚至勤俭一些子女可以读私塾。

    而低保田的数量非常少,仅限于口粮上的饿不死,其他副食品、生活用品不足以由低保田供应,因此需要向国家租赁,如此朝廷分配的低保田要比均田法少得多,只有均田法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

    而且当初订立《授田法》时,百里燕明确写入,全国粮食亩产平均达到五石后,个人分配低保田的数量会削减,始终让底层百姓维持在饿不死的水平上,籍此刺激农民租赁朝廷土地的积极性,而不至于因为科学技术进步,亩产暴增,令农民丧失劳动积极性。

    因此《授田法》中长期内没有均田法和人口增长的尖锐矛盾,但时代在发展,人口会暴增,有限资源和无限人口确实是未来的主要矛盾。

    尽管当下战争频发人口死亡率高,这个局面暂不会出现,然天下一统之后,天下从此太平,人口恢复增长,不加以控制生育,土地迟早要分完。

    《均田法》之所以能在历代王朝早期建立起强力的秩序,是其满足了老百姓安稳度日的基本需求,后期由于人口的增长,农业技术的落后,天灾人祸的不断,权贵倾轧以及朝廷横征暴敛众多因素叠加一起,最终促成均田法走向终结。

    《授田法》同是当年为解决人心和粮草的强力举措,同时今天看来也是临时举措,并不能最终解决土地的分配问题。

    想到此处,百里燕又问薛博林:

    “以薛公子所见,若干年后土地当如何变法,如何消除积弊?”

    “回永兴侯,在下以为,当加大农业植物研究提,以升种子产力,同时以村为一个单位,以已分配的低保田做股,不论新添多少人口,减少多少人口,已经分配的低保田,划归本村共有财产,以一个户口为单位平均分配,而村外的没有分配的土地则作为朝廷所有土地,以长期租期租给百姓耕种。

    如此村中自留土地所得粮食归村民所有,亦可适当征收赋税,而朝廷土地则按先行税法征税,依据每年光景好坏与国情适当上下浮动,如此日后无论增加多少人口,朝廷便不再需要分配土地。

    不过如此亦有弊端,如若村中人口大增,租用朝廷土地农民必然增多,长此以往又将陷入授田法人人有田之弊端。

    因此加大良种培育的同时,亦应集中高效使用土地,研发比耧车成为高效的播种机,增加城镇工商规模吸纳农民做工,最重要的仍应是继续大力推行教化,提曾百姓见识,如此便不用整日耕作而不会做工。

    唯有多管齐下,疏导人口,提曾田产,扩张产业,集中屯田,多措并举方能解决人与田,田与国力的根本问题是国富民强与国强民富兼济并举之措。”

    薛博林一番细致论述逻辑严谨见解入木三分,堪称世间精辟大论,百里燕被其所论深深折服。

    鉴于其论述过于超前,暂不具可行性,但他不能在态度上加以做任何的肯定,遂口气平淡说道:

    “薛公子之意,本侯明白了,请坐吧。”

    “谢永兴侯。”

    但凡与土地有关的改革,都必须慎重。

    薛博林的措施大致归纳起来为四条具体化措施。一,集约使用土地。二,扩大基础教育与技能培养,增加工商业就业岗位,实现城镇化。

    三,加大农业科研投入提升亩产,推广机械化自动化播种与收割,延迟城镇化缓慢和人口增长带来的压力。四,最后天下太平,适当控制人口规模,实现资源经济与人口的均衡发展。

    要说这四条,基本上不都不符合当下国情,却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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